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林业(农林)普通高等院校,设立草原(草业)学院的普通高等院校,全国性草原(草业)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广大林业和草原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引导广大林业和草原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新时代世界林业和草原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和《林草青年科技奖条例》《林草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六届林草青年科技奖(原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林业(农林)普通高等院校,设立草原(草业)学院的普通高等院校,全国性草原(草业)科研院所。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2名林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本届林草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原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将那些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每位候选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候选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四)各推荐单位组建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进行上报。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六)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八)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意见。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九)候选人获奖后,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林学会组织的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关于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申报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宜
往届已获林业青年科技奖但未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且符合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年龄要求(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可参与申报并经推荐单位推荐为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单位推荐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申报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额不限。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林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需报送材料:
1.《林草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
2. 候选人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含被引用次数证明材料);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候选人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候选人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实例(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4.《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2);
5. 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人数、评审情况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附件3);
7.《第十六届林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8.《林草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5),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9.《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二)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申报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需报送材料: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7);
2. 候选人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含被引用次数证明材料);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申报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8);
4.《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9),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6),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以上表格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除特殊说明的,均报送一份 。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林草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报送材料电子版(pdf有公章和签字、word)发送至林草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邮寄报送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533室(中国林科院情报楼533室);
邮 编: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89136,62889113; 联 系 人:秦向华,秦仲,戴文澜; 电子信箱:zulian@csf.org.cn。
国家林草局人事司 中国林学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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